各区(市)教体局、局属各学校:
为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、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,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,丰富学生成长成才路径,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鲁教基字〔2025〕4 号)文件精神,市教育局制定了《青岛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细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青岛市教育局
2026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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