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看,《指引》从要求做的、禁止做的、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。要求做的属于“规定动作”,比如,《指引》对打通断头路、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系统等提出明确要求。
禁止做的属于“底线红线”。《指引》强调了若干个“不得”,比如,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、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、侵害经营主体权益。需要说明的是,一旦触碰“底线红线”,就得承担相应责任。
鼓励做的则属于“自选动作”。由于各地资源禀赋不同,不可能做到齐步走,因此,基础条件好、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。
说到底,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从“破”“立”两方面发力,破立并举、先立后破。此外,还要看到,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,而是面向全球、充分开放的大市场。
“当今世界,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”。我国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,这是独特优势,“大”有可为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这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。找准着力点,提升执行力,把“路线图”转化为“施工图”,未来可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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